这个问题有几种情况:
1、交警在现场给你开了手写的处罚决定书,需要再录入系统,这需要一个过程,有可能交警还没录入系统。
2、交警现场出具的法律文书要分清究竟是什么,处罚决定书这个就是通常说的罚单,因为已经处罚,就需要交罚款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和强制措施凭证开出来,还没有结束,需要通过许多程序才能最终打出处罚决定书,然后再交罚款。
3、如果你本人不在现场,交警贴的违法停车告知单,这种需要到违法行为所在地和车辆号牌核发地的非现场违法行为处罚点去处理,一般车管所,各大队,各县大队各中队都有。处理完就打出处罚决定书,再交罚款。而这种非现场采集的,有时要等10个工作日以后,因为录入系统有个过程 。
扩展资料:
违反限速规定四种情形不再罚款扣分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交管局去年年底曾发布《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最受司机们关注的要求莫过于,明确了4类只警告不罚款、扣分的情形。
指导意见要求: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属于以下情形之一,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
(一)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三)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新规对4种情形只警告不罚款不扣分的要求,是一项体现人性化执法的措施。但交警指出,这些要求并不是鼓励超速,即便是上述4种情形,也已构成交通违法行为,仍将被抓拍记录,只是处罚上有所调整。
而如果这些行为造成后果,仍将被追究责任。交警提醒,驾车上路安全第一,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