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交强险这个险种,用意是什么?

时间:2023-04-19 16:36:32     浏览:518

保险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买过车的朋友都知道,从购买到落地,4s店是一定会让你上保险的。那么有点车主觉得,买车已经花费了很多钱了,其他方面则是能省则,保险不买可以吗?

    
答案当然是不行,因为我们知道,汽车保险一般分为商业险和交强险两种,交强险是国家规定购买的一个强制性险种,它的全名叫做”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没有购买交强险的车辆原则上是不允许上路的。那么有人就会问了,保险不是完全的市场经济吗,为什么国家还要强制要求我们购买呢?

设立交强险这个险种,用意是什么?


首先,我们要搞懂交强险的定义,它主要的作用在于赔偿被保险人(车主)在使用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的第三方所遭受的损失,即无论是人身的伤亡还是财产的损失,都属于交强险的赔付范围,赔偿金额由保险人即保险公司承担。

 

所以说,强制险本质上保证的是第三方的利益,对每一个驾驶车辆的人来说,国家没有必要强制要求你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国家一定会强制要求你保障每一个可能受到你驾驶伤害的人的利益。

 

我们国家有着庞大的人口结构和复杂的国情,有时候维权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事情,多年以来,肇事逃逸的案例比比皆是,交强险的设立,督促了大家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一定程度的促进了社会的公正。

从本质上讲,保险,就是从社会上收集大家的钱,然后去授益于那些因为各种原因遭受不幸的群体,尽可能的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最大程度的维护社会的和谐。


当然,交强险作为一个固定的保障性险种,它的作用是有限的。一般来说,交强险是要发生了交通事故,就必然会触发。

 

总的来说,交强险分为有责和无责两种情况,在有责的情况下,即只要你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任何比例的责任,那么交强险按照以下三种额度赔付:

(1)人员的死亡或者伤残,交强险最高可以赔付11000元

(2)人员死亡伤残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最高可以赔付10000元。

(3)财产的损失,交强险最高可以赔付2000元


可以给大家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甲开车将乙撞了,甲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鉴定乙右腿残疾,需要赔偿6万元,治疗产生医药费用2万元,乙价值3000元的电动车被撞报废了。

 

那么在本次事故中,交强险可以赔付给乙6万元的伤残费用,1万元的医药费用,2千元的财产损失费用,共计7万2千元。这是受害人乙可以从交强险部分中获得的最高赔付。


如果是在你无责的情况下,交强险从人道主义出发,也规定了是要给受害方一定补偿的,也是按照上述三种分类,金额在5%~10%左右。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交强险不是万能的,有醉酒和无证驾驶情形的,交强险也是不能赔付的,有任何损失需要自行承担,所以在这里督促大家,遵纪守法。


最后提醒大家,开车上路,光有交强险是远远不够的。毕竟交强险只保障了第三者的利益的,车主本人的利益我们也需要保障。更何况现在一条人命值多少钱,区区的十一万是远远不够赔的。

 

出门在外,谁能保证自己永远没有意外发生。有时一场严重的事故,就能让两个家庭几十年的努力化为泡影,事后再来后悔没有买保险,那就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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